以天津西青区的案件为例,今年,电力公司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,西青区两处平房附近的变压器出线处被人私自接入电线,疑似存在窃电行为,随即采取断电措施并报警。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,在案发现场查获 “挖矿机” 249 台、风机 3 台及笔记本电脑 2 台。经调查,原来是马某与杨某商议合伙 “挖” 比特币获利,为降低成本,竟想出窃电 “挖矿” 的歪点子,还纠集尚某某、苟某某、杨某某等人,分工明确,分别负责场地提供、设备安装维护以及日常看守。自今年 3 月起,两处平房内的 “挖矿” 设备陆续启用,疯狂运转,经电力公司测算,盗窃电能价值逾 20 万元。最终,5 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,均被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也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在湖北应城,也上演了类似的一幕。当地一企业报警称公司被人偷接设备盗电,损失巨大。民警赶赴现场后发现,用于挖比特币的电脑主机竟是 “罪魁祸首”。经排查,原来是公司电仪分厂员工徐某,在知晓挖比特币利润可观但 “矿机” 耗电量惊人后,动起了偷取公家用电的邪念。今年年初,他陆续购买 18 台 “矿机”,分别安装在自己办公室隔间和一楼闲置办公室,还利用假期更换公司线路,以确保 “矿机” 正常运转。短短两个月,3 台 “矿机” 因过度使用停摆,而徐某通过剩余 15 台设备挖币获利 3 万余元。但高额电费还是暴露了他的不法行为,最终徐某主动前往派出所投案自首,因涉嫌盗窃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
比特币挖矿为何会引发如此多的违法犯罪行为呢?这与比特币挖矿的特性紧密相关。比特币挖矿,本质上是通过计算机算力解决复杂的数学问题,从而获得比特币奖励。这一过程需要消耗大量电力,成本颇高。在利益诱惑下,部分人企图通过窃电等违法手段降低成本,获取暴利。
从法律层面看,这些组织人员挖比特币且涉及违法用电的行为,面临着严厉的法律制裁。在中国,电力是受法律保护的商品,窃电行为严重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》。根据该法规定,盗窃电能的,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;构成犯罪的,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中,盗窃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或者多次盗窃、入户盗窃、携带凶器盗窃、扒窃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上述案例中,犯罪嫌疑人窃电价值少则数万元,多则数十万元,已达到刑法规定的量刑标准,必然要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沉重代价。
同时,需要注意的是,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,在中国还属于非法金融活动。2021 年,国家发改委等 11 部门联合发布通知,将虚拟货币 “挖矿” 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。比特币挖矿不仅消耗大量能源,与我国节能减排、绿色发展的理念相悖,还容易引发金融风险,威胁金融安全。